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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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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桂林市区南面。东邻恭城瑶族自治县、平乐县,南邻荔浦县,西界永福县、临桂县,北与灵川县、桂林市雁山区接壤。县域面积1436.91平方公里(143691.23公顷)。县城阳朔镇距桂林市区66公里。1985年末,阳朔县设6个乡、4个镇、110个行政村(居民区),962个自然村,2314个村(居)民小组。1999年,行政区划作了局部调整:1月16日至18日,高田乡、葡萄乡改为高田镇、葡萄镇;城关乡与阳朔镇合并,设立新的阳朔镇。至2003年末,全县共有3个乡、6个镇,99个村委会、15个居委会(其中6个社区),975个自然村。

    阳朔镇是阳朔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人民政府驻蟠桃路,距桂林市区66公里。总面积75.52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46个自然村和6个社区101个居民组。2003年末,总户数14929户,总人口4411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536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67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024万元(当年价),其中第一产业产值4136万元,占总产值22%;第二产业3700万元,占21%;第三产业11188万元,占57%。本级财政收入78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68元。

   “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堪称甲桂林、群峰倒影山浮水,无水无山不入神。”阳朔是中国山水风光的典型代表,是当今世界上最典型的亚热带喀斯特地貌区域之一,县内有挺拔突兀、造型隽秀的奇峰两万多座,岩洞星罗棋布,大小不一,形态万千;17条河流纵横,河水清澈,倒映群山;全县拥有250多个自然景点和人文景观。国家首批5A级景区之一、天下闻名的“黄金水道”——漓江,83千米核心江段有69千米在我县境内,其中漓江风光精华段位于我县的杨堤乡至兴坪镇江段。中国驻联合国总部大使馆悬挂的唯一代表中国自然景观的图画,是阳朔风光“黄布倒影”。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发行的贰拾元人民币背景图案,是阳朔兴坪的漓江风光。1960年,轰动东南亚的电影《刘三姐》取景于风光如画的阳朔。2003年,由张艺谋导演的世界上最大型的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落户阳朔。被誉为“地球村”的阳朔西街,中西文化水乳交融,已成为阳朔旅游鲜明的符号和中国旅游著名的商标。

    阳朔历史悠久,建县始于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至今已有1400多年,其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桂林市区南部,全县面积1428平方千米,辖6镇3乡,人口30.8万。距桂林市区65千米,有高等级的桂阳公路与桂林相接,距桂林两江国际机场78千米,2008年全线贯通的桂梧高速公路贯穿其中。运输网络四通八达,交通极为便利。

    阳朔得天独厚的自然旅游资源是桂林山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绝无仅有的山水风光、独具魅力的地方文化,古往今来吸引了许多文人墨客、名流显要,全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余名政界要人曾驻足阳朔流连忘返,这些社会名流、文人政要同时又为阳朔地方文化增添了浓墨重彩。阳朔作为中国和世界著名的风景名胜,在中国县级行政区中,是国际旅游者到来最多的县份之一。

    阳朔旅游业的发展始终得到了中央和区、市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几十年来,周恩来、朱德、董必武、陈毅、叶剑英、邓小平、江泽民、李鹏、朱镕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阳朔视察和指导,对阳朔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78年阳朔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对外开放县;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首批风景名胜区;1996年,被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誉为“中国旅游名县”。

    多年来,阳朔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以“旅游立县”发展战略统揽全县工作,正确处理发展旅游产业与发展其他产业的关系,实现了阳朔县域经济的快速、可持续性发展。阳朔先后荣获 “全国城镇建设示范点”、“全国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封山育林先进单位”、“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县”、“全区县域经济进步奖”、“广西文明县城”、“广西优秀旅游县”、“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等称号。2005年,阳朔县被世界旅游组织确定为“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一、阳朔旅游发展现状

    20多年前的阳朔,旅游项目较少,旅游方式单一,旅游饭店不足20家,床位只有1000张左右。游客基本上是游完漓江到阳朔码头上岸后,即返回桂林,在阳朔过夜的游客很少,当时游客在阳朔人均天消费在20元人民币左右。自1992年县委、县人民政府确立“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以来,旅游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由过去单一的观光游发展到今天的乡村游、修学游、生态游、文化游、访古游、探险游等多种休闲游览方式。形成了阳朔漓江景区、县城景区、刘三姐水上公园景区、高田景区、遇龙河景区、兴坪景区、福利景区、桂阳公路沿线景区等八大游览区。我县的旅游业已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并成为阳朔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目前,拥有漓江景区(5A级)、《印象·刘三姐》、世外桃源(4A级)、碧莲峰山水园(3A级)、聚龙潭(3A级)、蝴蝶泉(3A级)、遇龙河漂流、刘三姐水上公园、鉴山寺、大榕树月亮山、图腾古道、龙颈河漂流、莲花岩、葡萄山、九马画山峡谷漂流等营业景点15处;宾馆饭店286家(其中4星级两家,3星级3家 ),床位17000多个,旅行社4家,服务部30个;酒吧、咖啡店共65家;拥有大小旅游船126艘;旅游观光车400多辆,出租自行车12000多辆;地方导游480人,旅游从业人员达3万人。阳朔旅游的品牌项目——大型漓江山水实景剧场《印象·刘三姐》自2003年国庆开演以来,至今已演出1300多场。其中2006年演出395场,接待观众78万人次,门票收入近亿元,该项目先后荣获“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十大演出盛事奖”等称号。《印象·刘三姐》旅游演出项目的成功推出,推动了阳朔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是阳朔多年来努力丰富旅游文化产品,不断提升旅游产业素质的结果,是阳朔旅游与文化最佳结合的产物,是阳朔旅游以创新促发展的项目精品。

    近几年来,阳朔旅游已驶入“快车道”,游客接待量持续快速上升,2006年全年接待旅游者415万人次 ,同比增长17.4%,其中境外游客 82万人次 ,同比增长28.5%;接待留宿游客118.7万人次,同比增长94.9%,其中境外留宿游客21.15万人次,同比增长44.9%;实现旅游总收入8.25亿元,同比增长49.7%。 2006年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2.04%,旅游业税收达8867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46.9%。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强力拉动了第三产业的大发展,提升了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阳朔三大产业结构由2002年的46.5:16.0:37.5转变为2006年的32.7:23.9:43.4,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国民生产总值由2002年的11.11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22.8亿元,财政收入由2002年的9573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1.88亿元。

    阳朔已成为中外旅游者首选的旅游目的地,实现了从旅游中转站到旅游目的地的重大转变。

    二、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主要措施与成效

    自国家旅游局开展创建“中国旅游强县”活动四年来,我县在获得“广西优秀旅游县”的基础上,围绕“争创中国旅游强县”这一目标,在旅游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安全与管理和市场促销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合理地编制了《阳朔县城总体规划》、《阳朔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部分景区旅游规划。

    从2001年开始,我县就对《阳朔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了全面修编,修编后的总体规划更加突出了旅游的定位功能,对阳朔今后的建设与保护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阳朔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月亮山景区规划方案》、《遇龙河景区规划方案》也分别于2003年至2006年由上海同济大学、中山大学、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院编制完成。近几年,我县先后三次采用竞标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老城区“五路一巷”、龙头山风雨长廊、县城夜景、县城水系整治、西街增建项目等城市设计方案。此外,我县还编制了《刘三姐歌圩规划》、《旅游停车场搬迁规划》、《十里画廊景区规划》及部分小区、庭院的绿化、美化规划,部分古村寨(城)保护,生态、民俗旅游村建设规划。所有这些规划,都充分体现了阳朔的地方特色、旅游特色,力求与自然山水相协调,得到了上级领导、专家的肯定和本县居民的拥护。一大批前所未有的、高标准的旅游规划项目的完成,为阳朔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与保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西街景区保护性整治工程为突破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点景区开发与资源保护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阳朔西街以其秀丽的自然环境、古朴的建筑风格、淳朴的民俗风情而享誉海内外。县委、县人民政府投入资金约1600万元,历时3年,对西街进行了保护性修缮整治。其基础设施功能,已基本满足了现代人们的工作、生活、旅游的需要,小青瓦、坡屋面、白粉墙、石板路的建筑风格更突出了西街的民族、文化特色。西街已成为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成为阳朔、桂林、广西乃至中国的重要旅游品牌,有中国的“地球村”、“洋人街”之美誉。2006年,西街被评为“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之一;2007年3月西街被评为“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旅游示范区”;同年9月被评为“广西最好玩的10个地方”之一。

    西街保护性整治工程的成功实施,对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区景点的开发和保护,起到了应有的示范作用。从2001年起,我县又先后投入了近3亿元,实施了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旧城改造工程、种荷插柳工程、夜景工程、公路扩改工程、电网改造工程、“厕所革命”工程、城乡清洁工程等,有效地改善了旅游环境,促进了旅游开发与保护工作。

    我县在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的同时,坚持环保优先的原则,对开发、建设的项目均执行环保审批。对县城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实行排污总监控。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98%。我县在工业污染源治理上,已完成了“一控双达标”任务。县城噪声平均值小于50分贝,空气污染指数小于70。投资300万元建成了占地24亩的垃圾处理场和1个液压式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90%以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小区(庭院)创建活动。近几年来,新建、改建文明公厕共40多家,均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基本能满足主要街区、旅游区(点)居民和游客的需要。

    今年以来,我县以“创建中国旅游强县暨城乡清洁工程”为契机,针对一些影响阳朔旅游形象的现象,制定了《创建中国旅游强县暨城乡清洁工程整改方案》和《创建中国旅游强县暨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投入大量资金,重点整治了桂林至阳朔公路风景带的市容市貌,对景区景点周边及桂阳公路沿线的房屋进行了立面改造。切实治理了全县范围内的“五乱”现象,拆除了漓江、遇龙河及各景区周边视线范围内影响风景容貌的乱搭建筑物及各种广告牌,整治和规范了县城和各景区周边的经营摊点,以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并对县城及景区周边视线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实行全天候保洁。还重点解决了旅游停车场、县城和景区的公共交通、排水排污管网、全县的环卫设施及绿化亮化、道路硬化等问题,为我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每年到阳朔旅游的400多万中外游客创建了一个现代化的干净、整洁、美观、和谐的旅游和生活环境。

    (三)旅游管理日趋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1、旅游景区景点的质量不断提高,管理步入标准化、规范化。

    我县认真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景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2000年,世外桃源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当时最高级别的4A级景区后,至2006年,又先后有山水园、聚龙潭、蝴蝶泉被评定为3A级景区。2007年,漓江景区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5A级景区。目前,《印象·刘三姐》景区、图腾古道景区正分别积极筹备,参与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工作。

    2、旅游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规范有序。

    顺应市场需求,2004年,我县成立了阳朔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05年又成立了旅游执法大队,与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编制也由原来的3人增加至23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及旅游执法大队的成立,对加强我县旅游业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起到了明显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自2004年起,我县的旅游管理部门依据国家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加强导游队伍的建设。2004至2007年,对我县从事旅游导游业务的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此外,2006、2007年连续两年开展优秀导游员评比活动,这些举措对规范导游员的从业行为,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为规范旅游市场,2007年,我县制定了《关于开展对导游人员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活动工作方案》、《拆除<印象·刘三姐>周边违章看台专项行动方案》等,组织了公安、工商、旅游等十三个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县范围内旅游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和打击。

    除此以外,县旅游局还会同安监部门每年对旅游景点(区)进行不少于4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保证各景点(区) 基础设施安全良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坚持行业自律,切实加强对旅游行业的指导。

    为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我县先后成立了旅游酒店协会、旅游餐饮行业协会、导游协会和景点景区协会,制定了《行业自律公约》、拟定了奖惩办法,使旅游行业的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拓展旅游客源市场新。

    2005年以来,为拓展旅游客源市场,我县加大了宣传促销力度。县旅游局组织各旅游企业参加了二十多次国内外旅游交易会、旅游产品推荐会及各种旅游展销会,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还邀请了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湖南电视台,荷兰、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电视台及《中国旅游报》、《羊城晚报》、《香港大公报》、《广西日报》等新闻媒体到我县采访,拍摄了《地球村·阳朔西街》等多部旅游宣传片,对阳朔旅游作了大量的报导。同时,我县还加入了桂林旅游信息协会,充分利用阳朔旅游网、桂林旅游网、中华网以及200多个民间旅游网站向国内外推荐阳朔旅游产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使来朔旅游的中外游客数量大幅上升。

    阳朔的旅游文化内涵丰富,2005年获得“全国文化先进县”荣誉称号,2006年又被评为“中国文化旅游大县”之一。为展示阳朔的旅游资源优势和传统的人文资源优势,我县从1999年开始,已连续举办了八届以旅游文化为主题的“阳朔漓江渔火节”,每届都有近10万中外游客和本地居民参加活动,有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人民日报、中国旅游报等100多家国内外新闻媒体报导过阳朔漓江渔火节的盛况。另外,我县每年都举办一些民间传统节庆活动和体育赛事,如:兴坪九月十九传统庙会、福利“五月八”、普益留公“十月香”、西街啤酒狂欢节、白沙金桔节、元宵节中外游客大联欢等,以及一些体育比赛活动,如全县徒步游大赛、中外游客攀岩精英赛、竹排大赛、篮球大赛等等,每项赛事都有中外游客参加,提高了阳朔旅游的参与性和吸引力。

    阳朔旅游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国家旅游局、区、市旅游局和世界旅游组织的大力支持和帮助。2005年7月,世界旅游组织可持续性发展指标国家研讨会在我县隆重召开,会议期间,世界旅游组织、中山大学分别在阳朔设立了中国旅游阳朔观测点和阳朔社区旅游研究基地。这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充分展示了桂林阳朔举办国际会议的综合能力,让来自国内外的旅游界及专家看到了阳朔旅游业的新局面、新气象,标志着阳朔旅游业信步跃入一个新的里程碑。

    (五)以旅助农,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阳朔是以田园风光和乡村旅游见长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我县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注意处理好旅游业发展中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引导农民参与旅游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非农收入。目前,阳朔已有民居旅游示范村12个,民居旅馆200多家,床位6000多张,民居餐馆300多家。2006年,全县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50多万人次,从事旅游业的农民人均收入达4000多元。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了农副产品向旅游商品的转化,改变了农村经济落后的面貌,促进了传统农业向旅游农业,传统农民向旅游从业者,传统居住型乡村建设向旅游接待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转变。

    为了发掘民间传统工艺,我县还引导农民利用本地资源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纪念品。阳朔最具影响的画扇制作业在福利镇就有100多家,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大榕树景区周边的农民利用刘三姐这一文化资源优势,绣球生产量连年攀升,成为中外游客到阳朔必购的文化产品之一。高田镇访石村一半以上农民从事竹木雕刻工艺品生产,每年人均增收2000元左右。继福利镇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民间艺术之乡”之后,高田镇又被自治区授予“全区民间艺术之乡”称号。目前,我县被评为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2家,区级农业旅游示范点2家;区级民族旅游示范点2家。

    (六)坚持项目带动,不断提升阳朔旅游业的档次和品位。

    随着阳朔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和繁荣,不少大企业、名集团纷纷看好阳朔,不少大型项目落户阳朔。为把阳朔打造成为一个国际化水平的休闲度假旅游胜地,我县积极做好项目投资的引进、服务工作,使投资的软、硬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在成功地引进和建成了《印象·刘三姐》、新西街、东街、唐人街、城中城和阳光100西街广场等大型项目后,目前 ,“十里画廊”大景区改道工程进入紧张施工阶段,预计明年初可完工。投资1.8亿元的的五星级旅游酒店——碧莲峰大酒店已进入装修阶段,预计今年底可完工。投资2000万美元的“香樟华苹”休闲度假村项目和投资1000万美元的刘宇一艺术中心项目在第二届东盟博览会上签约成功,现已完成征地及规划评定工作。在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阳朔国际乡村俱乐部、龙头山旅游住宅综合开发、中国阳朔国际旅游综合批发大市场、潘庄旅游示范点、丽水旅游度假村、悦榕山庄度假酒店六个项目签约。新加坡悦榕控股集团到我县投资3000万美元兴建高级休闲度假酒店,现已进入规划评审阶段。西郎山饭店旧址成功招商,新的国际化商业旅游综合街正在建设之中。这些大项目的建成,将会推进阳朔旅游的提升换代,推动阳朔旅游业的再次腾飞。

    三、阳朔旅游的前景展望

    阳朔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有着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十一五”期间,将是阳朔旅游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我们要继续实施“旅游立县”的战略,围绕“打造国际化的休闲度假胜地,建设名副其实的旅游经济强县”的目标,提高旅游相关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延长旅游经济的产业链。认真实施阳朔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全方位、多层次、多途径、宽领域开发旅游项目,建设阳朔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彰显出“旅游强县”的优势,实现阳朔旅游的跨越式发展。我们坚信,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阳朔一定能够建设成为旅游发展机制健全、旅游产业发达、旅游产品丰富、旅游设施完善、旅游服务优良、市场竞争力强的全国旅游经济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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